发布时间:2025-01-09 编辑:海南海药
01披着合法外衣套取交易手续费
不法分子非法获取证券投资者信息,精准假冒证券公司员工或自称知名财经APP拨打投资者电话,要求添加微信好友,推荐荐股“老师”,分享炒股策略。添加微信好友后,不法分子逐步引导投资者开立期货公司账户并大额入金,诱导投资者频繁交易期货品种。有的机构还开发自己的APP,“老师”在APP内直播授课。表面上“老师”既不收取咨询费,也不索要账户及密码,态度真诚并无收益,实则从投资者的频繁交易中赚取不菲的交易手续费等居间报酬,并不在意投资者盈亏。实际中,频繁交易下投资者往往赔钱离场。
02诱导从事股票、期货“外盘”交易
不法分子宣称可以规避监管规定,提供炒境外股票(多为美股)、炒境外期货服务,提供交易软件,引导投资者开户入金并提供资金杠杆。资金杠杆高达百倍。实际上,所谓的炒美股、炒境外期货交易多为“虚拟盘”。即,不法分子所提供的软件虽接入境外股票、期货行情,投资者按实际行情下单,但资金并未进入美国相关证交所交易、清算,只是软件对照行情在计算盈亏,投资者并未实际取得相关股权,该行为涉嫌诈骗。交易最终结果往往是一夜之间服务器关闭、交易软件无法打开,或是投资者在高杠杆下遭遇少许下跌而“爆仓”。对于少数的“实盘”交易,其虽然真实买卖美股,但该行为涉嫌非法经营,投资者同样可能遭受损失。
03发行“原始股”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编造某“高科技公司”“网络公司”等即将国内或境外上市的谎言,通过微信、QQ、电话、传单、宣讲会等方式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宣传、发行“原始股”,“原始股”通常投资门槛很低,几万块钱即可入股。不法分子往往鼓吹投资无风险,宣称如果无法如期上市大股东将以高价回购“原始股”。投资者购买原始股后不法分子或人间消失,或以各种理由回避上市。
04大宗商品伪装下从事非法期货活动
不法分子利用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平台,以现货大宗商品为依托,采用标准化合约竞价电子撮合、T+0、每日无负债结算、杠杆、保证金、强制平仓等交易方式,以收取手续费为盈利模式,开展非法期货活动。不法分子往往发展“做市商”,将交易品种和业务外包。做市商向下继续发展代理商,共同通过互联网、微信、电话等方式公开营销。不法分子往往先提供“正确情报”,以小额盈利诱导客户加大投资,后提供虚假行情信息,反向操纵价格的方式,致使投资者大幅亏损。做市商与平台按照比例瓜分投资者亏损资金。
05谎称招聘操盘手诈骗
不法分子以投资管理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名义频繁在招聘网站上发布操盘手、操盘员广告,鼓吹到公司应聘并经过培训后可月入过万,不要求学历和工作经验。社会人员应聘入职后,公司自称使用由香港金融公司或华尔街精英开发交易的交易系统,并向其展示盈利情况加以利诱。之后,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开设账号,诱使工作人员自掏腰包进行境外市场指数交易。工作人员所投入资金转入公司负责人个人账户,公司随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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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河南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