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7 编辑:海南海药
据介绍,在证券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涉及非法集资的惯用伎俩,广大投资者需要提高警惕。
一是虚构上市信息发行原始股。某公司宣称计划上市,并在各地酒店举办推介会推荐投资者购买股权,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将新设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让投资者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投资者还被邀请加入公司“股东群”,群内定期发布公司的募资进展、上市进展,但实际上未开展增资购股行为。事实上,相关行为已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达到经济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二是“买酒送股”骗局。某酒业公司大肆宣传其“高端白酒”产品,承诺购买白酒赠送原始股,且公司即将完成海外上市,持有原始股将获得丰厚收益,再以“限时活动”“机会有限”等话术,制造紧迫感,诱导投资者购买白酒。然而,此类白酒本身价值不高,投资者获取的“股权凭证”或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也是一纸空文,在投资者发现上当受骗后,涉案公司往往人去楼空,受骗资金追回难度较大。
三是其他以证券期货为名开展的非法集资。一些机构大量招聘销售人员,公开宣传并销售所谓“保本理财产品”;某香港公司以“联散成庄”投资股市为名集结投资者资金;境外上市公司通过境内机构转让所谓“境外股权”等。事实上,这些行为均涉嫌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
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高收益低风险”“保本保息”“股权众筹”“拟赴香港上市”“拟赴境外上市”等承诺,在大额转账之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务必查询相关业务资质、咨询正规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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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广东证监局)